岚皋县石门镇2014-2015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 | 陕西省安康市 | 业绩类型 | 市政 |
建设单位 | 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
岚皋县石门镇2014-2015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岚皋县石门镇2014-2015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岚发改投资﹝2017﹞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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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石门镇2014-2015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00 | 9 | 1 | 54 | 59 | 36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8823.57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陕西省 |
岚皋县石门镇2014-2015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主方
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刘波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