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
项目地区 | 四川省广元市 | 业绩类型 | 公路 |
建设单位 |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
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17】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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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27 | 24 | 2 | 1 | 26 | 11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5134.68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1000~3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四川省 |
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业主方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王慧明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剑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未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