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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

项目地区四川省广元市业绩类型公路
建设单位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17】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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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2724212611--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5134.68万业绩金额范围1000~3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四川省

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业主方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王慧明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剑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经营范围:未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