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县重点处,作为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集中代建单位和执行机构,代表县政府履行相应的业主职责,依法办理建设手续。 (二)参与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谋划、县级中等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年度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政府投资预算编制工作。 (三)负责县本级政府性投资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城区市政建设项目,承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四)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立项、工程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五)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和档案管理。 (六)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计划及拨付申请,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 (七)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移交、资金决算等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