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摩崖石刻抢救保护工程(三期)
项目地区 | 安徽省黄山市 | 业绩类型 | 房建 |
建设单位 | 休宁县文物局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摩崖石刻抢救保护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摩崖石刻抢救保护工程(三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NGC2018Z09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摩崖石刻抢救保护工程(三期)已由安徽省文物局以皖文物保函[2016]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文物局,招标人为休宁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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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摩崖石刻抢救保护工程(三期)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15 | 4 | 2 | 1 | 27 | 21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3467.6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四川省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摩崖石刻抢救保护工程(三期)业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