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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公区及综合配套设施智能化系统工程

项目地区河南省漯河市业绩类型--
建设单位河南双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公区及综合配套设施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公区及综合配套设施智能化系统工程(二次)由漯发改投资【2016】2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双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公区及综合配套设施智能化系统工程(二次)2.2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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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公区及综合配套设施智能化系统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1603----1312--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4707.69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河南省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公区及综合配套设施智能化系统工程业主方

河南双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李国常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人防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市政设施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