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宅保护利用项目一期东阳美术馆卢甫圣美术馆工程招标公告
- 第一章 招标公告卢宅保护利用项目一期东阳美术馆卢甫圣美术馆工程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7]338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卢宅保护利用项目一期东阳美术馆卢甫圣美术馆工程已由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东发改审批[2017]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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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宅保护利用项目一期东阳美术馆卢甫圣美术馆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 5 | 3 | -- | -- | 2 | --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 最大业绩金额 | 732.2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浙江省 |
卢宅保护利用项目一期东阳美术馆卢甫圣美术馆工程业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