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供排水、垃圾处理、地下管道、户外广告、公共停车场等)及政府委托建设的教育、医疗卫生及其他重点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租赁及处置;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材经营、代表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城市房屋拆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和乡镇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及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乡村振兴项目投资建设。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