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鼻大桥至古村美丽示范风景线项目EPC工程(联合体1)
项目地区 | 江西省南昌市 | 业绩类型 | 市政 |
建设单位 | 安义县石鼻镇人民政府 |
石鼻大桥至古村美丽示范风景线项目EPC工程(联合体1)招标公告
- 赣建安义招字【2018】第24号1.招标条件石鼻大桥至古村美丽示范风景线项目已由安府办字[2018]238号文和安发改审字[2018]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义县石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以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基本概况2.1项目名称:石鼻大桥至古村美丽示范风景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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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鼻大桥至古村美丽示范风景线项目EPC工程(联合体1)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63 | 17 | 3 | 2 | 39 | 11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2530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江西省 |
石鼻大桥至古村美丽示范风景线项目EPC工程(联合体1)业主方
安义县石鼻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熊新伟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安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