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东明镇阳光小区集中安置点综合服务楼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一、谈判条件本谈判项目卢氏县东明镇阳光小区集中安置点综合服务楼设计项目,采购人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谈判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己具备谈判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谈判。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1、项目名称:卢氏县东明镇阳光小区集中安置点综合服务楼设计项目2、项目编号:HNDM-2018061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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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东明镇阳光小区集中安置点综合服务楼设计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1 | 15 | 3 | 1 | 2 | --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09.72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河南省 |
卢氏县东明镇阳光小区集中安置点综合服务楼设计项目业主方
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苏西场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中共卢氏县委办公室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