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部分部门的行政经费管理,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食堂、消防等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推进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资、党建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