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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联合体1)

项目地区湖南省永州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联合体1)招标公告

  • 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2018]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永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东安县芦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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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联合体1)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12351045211989961253--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65278.15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湖南省

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联合体1)业主方

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潘中华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东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