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利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大中型和小(一)型水源工程、人畜饮水工程、流域开发与治理、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利项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程咨询、项目管理、中介服务;旅游文化产业的资源开发;酒店管理;景区建设服务管理;餐饮服务;旅游交通投资开发;投资、非融资性担保及咨询;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中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