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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人民法院机关和南坑法庭路面沥青铺设以及篮球场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江西省萍乡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芦溪县人民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机关和南坑法庭路面沥青铺设以及篮球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招 标 公 告1、招标条件:芦溪县人民法院机关和南坑法庭路面沥青铺设以及篮球场改造工程已经芦发改字[201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芦溪镇古城村和南坑镇,投资约88.6 万元,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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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人民法院机关和南坑法庭路面沥青铺设以及篮球场改造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38467162--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3072.59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江西省

芦溪县人民法院机关和南坑法庭路面沥青铺设以及篮球场改造工程业主方

芦溪县人民法院

  • 法定代表人: 聂奇能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芦溪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