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来复镇小河村、明朗村、通书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县来复镇小河村、明朗村、通书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以 宜国土资发[2016]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国土资源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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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来复镇小河村、明朗村、通书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56 | 8 | -- | 1 | 57 | 28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0500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四川省 |
高县来复镇小河村、明朗村、通书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业主方
高县国土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刘正良
- 注册状态: 注销
- 登记机关: 高县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未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