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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5(原省道307)丰州至康美段污水管道(A段管线)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福建省泉州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

省道215(原省道307)丰州至康美段污水管道(A段管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省道215(原省道307)丰州至康美段污水管道(A段管线)改造工程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 南发改投[2018]1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招标人为 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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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5(原省道307)丰州至康美段污水管道(A段管线)改造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221014175--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5811.74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福建省

省道215(原省道307)丰州至康美段污水管道(A段管线)改造工程业主方

南安市给排水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陈良华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
  • 经营范围:负责市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排水管网的维修、污水管网的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