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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配套工程(联合体3)

项目地区广东省汕尾市业绩类型房建,市政
建设单位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配套工程(联合体3)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配套工程 已由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2019]4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2、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附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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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配套工程(联合体3)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6212373--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59625.58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广东省

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配套工程(联合体3)业主方

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彭伟山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