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配套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远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配套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已由远发改审批【2016】1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即项目业主)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由东门路和凤德路两条路组成。远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配套市政道路(东门路)改造工程位于远安县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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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配套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231 | 9 | 8 | 8 | 84 | 43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7625.15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湖北省 |
远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配套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业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