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黄酒馆箱涵及客运站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兴隆县黄酒馆箱涵及客运站路工程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8﹞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XLG03[2018]080-1)、项目监理(项目编号:XLG03[2018]080-2)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标段为EPC总承包标段,二标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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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黄酒馆箱涵及客运站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 32 | 5 | -- | -- | 17 | 2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 最大业绩金额 | 23099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河北省 |
兴隆县黄酒馆箱涵及客运站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主方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罗祥云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兴隆县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