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杨林镇平川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公选公告第(2018-161)号 1、公选条件1.1开化县杨林镇平川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由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发改初设[2018]61号)批准建设,公选人为开化县杨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项目已具备公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在衢州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择。2、项目概况与公选范围2.1 开化县杨林镇平川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地点:开化县杨林镇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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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杨林镇平川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366 | 10 | 16 | 185 | 152 | 138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21395.53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浙江省 |
开化县杨林镇平川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业主方
开化县杨林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应梨群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开化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