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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香小镇一期”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地区新疆昌吉州业绩类型房建
建设单位新疆钢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分公司

“灵香小镇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灵香小镇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18)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钢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分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灵香小镇一期”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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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香小镇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1339151696382--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80582.88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新疆

“灵香小镇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业主方

新疆钢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李启明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及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