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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塔河县塔河镇(友谊大街以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业绩类型房建,市政
建设单位塔河县市政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塔河县塔河镇(友谊大街以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塔河县塔河镇(友谊大街以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塔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塔发改投资[201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塔河县市政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国投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投87%,自筹13%。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兴安岭华信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事务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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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塔河县塔河镇(友谊大街以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9641--3914--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6048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塔河县塔河镇(友谊大街以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业主方

塔河县市政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刘俊国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
  • 经营范围:负责塔河镇卫生保洁,棚户区楼房物业管理,城区整体绿化和养护,市政公共设施监管维护;市政市容执法监察工作,镇内路灯照明管护及维修,栖霞山植物园和滴翠园管理,及物业费和卫生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