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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精河县城区灾后供排水设施维修工程

项目地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精河县供排水公司

博州精河县城区灾后供排水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博州精河县城区灾后供排水设施维修工程已经由博州发改行政(2018)1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供排水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博州精河县城区灾后供排水设施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02.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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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精河县城区灾后供排水设施维修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3888--310742--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1920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新疆

博州精河县城区灾后供排水设施维修工程业主方

精河县供排水公司

  • 法定代表人: 陈少东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销售;给排水设施及机械的维护,水暖管道零件的销售、抽污水服务、疏通下水管道服务 ;仪器仪表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