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闹蒲线闹村大桥至龙凤村美创(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平阳县闹蒲线闹村大桥至龙凤村美创(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PYJS19050506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闹蒲线闹村大桥至龙凤村美创(提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平阳县人民政府以平政办〔2018〕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招标人为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灵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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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闹蒲线闹村大桥至龙凤村美创(提升改造)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53 | 2 | 1 | 5 | 19 | 10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4420.93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浙江省 |
平阳县闹蒲线闹村大桥至龙凤村美创(提升改造)工程业主方
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林勇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