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歇马镇中心农村福利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保康县歇马镇中心农村福利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保发改社会【2018】 178、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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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歇马镇中心农村福利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 48 | 9 | 2 | 3 | 24 | 2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 最大业绩金额 | 819.97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湖北省 |
保康县歇马镇中心农村福利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业主方
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张仕进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保康县委县政府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