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贫困村和群众反映强烈村道连接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 郸城县贫困村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道连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郸城县贫困村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道连接工程,经郸扶贫组【2017】1号文件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郸城县虎岗乡人民政府、郸城县张完乡人民政府、郸城县汲水乡人民政府、郸城县钱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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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贫困村和群众反映强烈村道连接工程二标段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92 | 17 | -- | -- | 36 | --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67946.76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河南省 |
郸城县贫困村和群众反映强烈村道连接工程二标段业主方
郸城县虎岗乡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刘体光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中共郸城县委办公室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