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外广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贞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外广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外广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贞发改字【2017】1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贞丰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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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外广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99 | 10 | 2 | -- | 42 | 56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69297.95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贵州省 |
贞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外广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方
贞丰县人民法院
- 法定代表人: 赵鸿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中共贞丰县委办公室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