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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北京市房山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BJJQ-2019-0282.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土地整治项目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用途:土地整治5.项目性质:工程6.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万元)工期要求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北京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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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土地整治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44----1----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339.52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北京市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土地整治项目业主方

北京市房山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朱婧琎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专业承包;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土地前期开发、土地一级开发;出版物零售。(“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