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及全县党员干部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 | 业绩类型 | 房建 |
建设单位 |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及全县党员干部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及全县党员干部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已由尤发改基【2018】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补助和地方政府补助 ,招标人为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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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及全县党员干部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311 | 22 | 137 | 279 | 259 | 301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33635.83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福建省 |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及全县党员干部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业主方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 法定代表人: 江长擎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尤溪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未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