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园林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并研究制订本县的实施细则;参与城市规划的修编、调整,负责本县绿化、园林等专业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组织参与城市公共绿地建设。负责办理本县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拟订本县城市园林绿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参与有关建设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组织开展城市绿化达标创优活动。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的数据收集、统计、整理、归类、备案建档;指导各乡镇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管理,监察及本县城镇公共绿地和绿化工作的技术咨询、服务、指导与监督工作;承担建城区范围内直管绿地养管工作;负责古城公园、台基山遗址公园、花菇山公园以及在建的城市湿地公园等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园内游乐行业的管理。协助查处园林、绿化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许可备案”、“城市砍伐移植树木”、“临时借用绿地许可”审批、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