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书西小河、老木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第三标段
项目地区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 业绩类型 | 水利水电 |
建设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
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书西小河、老木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 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书西小河、老木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书西小河、老木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禄发改经(2018)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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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书西小河、老木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第三标段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08 | 4 | -- | -- | 33 | 4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890.12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云南省 |
禄劝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书西小河、老木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第三标段业主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李庭裕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
经营范围:(一)宣传贯彻云龙水库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依照《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做好云龙水库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履行《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确定的县人民政府承担云龙水库保护管理职责的机构履行的职责。 (四)指导、督促县、乡(镇)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云龙水库保护责任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水源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监督。 (六)参与水源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并提出意见。 (七)履行《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规定的有关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的行政处罚权;在保护区内相对集中行使水利、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城管、农业、林业、绿化、卫生、旅游、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水库保护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在水源保护区实施云龙水库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八)贯彻执行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各项扶持补助政策。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