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局部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治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局部修缮工程已由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以晋国税函(2016)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治县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治县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长治县,修缮建筑面积为3015平方米,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按照一个标段进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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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局部修缮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38 | 10 | -- | 4 | 15 | 5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28131.85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山西省 |
长治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局部修缮工程业主方
长治县国家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刘海燕
- 注册状态: 注销
- 登记机关: 长治市国家税务局
经营范围:未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