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国有非住宅房屋维修项目第四包
项目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业绩类型 | 房建 |
建设单位 |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国有非住宅房屋维修项目第四包招标公告
- 摘要:本公告受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17,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国有非住宅房屋日常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鞍山,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国有非住宅房屋日常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有非住宅房屋日常维修项目施工已由鞍山市财政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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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国有非住宅房屋维修项目第四包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467 | 26 | 2 | 2 | 60 | 85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6226.55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辽宁省 |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国有非住宅房屋维修项目第四包业主方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李勇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
经营范围:一、承担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事务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机关事务保障服务工作。二、承担市级机关事务保障服务经费管理和使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周转房屋的维修维护经费、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物业和食堂管理经费、市本级公务接待经费、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和行政执法用车平台建设及保障服务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和监督的事务性工作。三、承担市本级公务接待工作,对县(市)区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级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四、承担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和全市社会功能用房及周转房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回迁房项目中非住宅房产产权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和信息核验等事务性工作。五、承担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绿化、食堂、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后勤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六、承担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和行政执法用车平台建设及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对各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的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