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源工程;饮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的开发治理;城乡供水及排污处理;河道治理;五小水利;水资源;水利风景区和水利项目土地投资和开发等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原木、锯材、林业项目建设及销售;林权收储开发及经营;木材市场开发及木材经营加工;一般造林用苗、经济林用苗、城镇绿化用苗的种植及销售;绿化工程建设;种植业、养殖业、林产品、林副产品经营;林下经济开发;旅游开发;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及评估;项目代建;资产管理;碳汇交易项目建设及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