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温峤镇青屿园区、江厦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温峤镇青屿园区、江厦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2019〕1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温岭市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本工程为温岭市温峤镇青屿园区、江厦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位于青屿、江厦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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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温峤镇青屿园区、江厦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 252 | 5 | 5 | 55 | 113 | 16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 最大业绩金额 | 39711.83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浙江省 |
温岭市温峤镇青屿园区、江厦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业主方
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梁云庆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温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