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为凌河保护区管理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保护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河道治理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区内的水政监察、污染控制、河道维修和安全运行、水质水量和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区内的重点区域非法采砂和用地、违法使用滩涂、影响河道和堤坝安全,违规排放污染物等问题的经常性巡查和处理;负责保护区内的水利设施、生态设施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综合治理保护区内的河道采砂工作;协调保护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监督管理保护区内林木砍伐工作;负责保护区内退耕、湿地保护、生态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保护区内农药和渔业捕捞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