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市政公用、建筑、水利工程的建设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城市水环境建设、管理与经营;水资源管理服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服务;水文服务;防洪防涝设施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生植物种植经营;树木种植经营;建筑材料的销售(不含砂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水产养殖;环保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