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公安局至拥军桥加油站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7]90号批准建设并以兴发改招标核准[2017]28号核准了招标方案。招标人为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支持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隆县公安局门前 2.2建设规模:全长1.803公里,宽15米。南起县公安局门前路,北至东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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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公安局至拥军桥加油站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436 | 17 | 19 | 205 | 133 | 207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965241.47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河北省 |
兴隆县公安局至拥军桥加油站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业主方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罗祥云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兴隆县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