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为全县水务河道服务。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河道管理和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的确权、定界、划定,组织全县管河流的综合治理与开发,协助水政监察大队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案件;负责河道和堤防的建设管理、维护整治,编报河道整治、堤防建设计划;审查沿河城镇的防洪规划;负责江河防洪工程、渡汛应急工程、水毁工程和重点河道清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石)的综合管理,开采及运销管理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河道采砂(石)的统一管理工作,维护河砂(石)经营秩序,参与对私采滥挖河砂(石)危及河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协调处理采砂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