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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镇新村村、东槐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一期)工程EPC(联合体2)

项目地区福建省漳州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芦溪镇新村村、东槐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一期)工程EPC(联合体2)招标公告

  • 芦溪镇新村村、东槐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芦溪镇新村村、东槐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平和县环保局以平环【2017】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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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镇新村村、东槐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一期)工程EPC(联合体2)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417--122----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2034.91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福建省

芦溪镇新村村、东槐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一期)工程EPC(联合体2)业主方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陈耀辉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平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