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交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地区 | 浙江省温州市 | 业绩类型 | 水利水电 |
建设单位 | 平阳县顺溪镇人民政府 |
平阳县交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平阳县交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PYJS1808283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交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平发改北港批(2018)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顺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补助、县财政安排及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顺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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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交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45 | 7 | -- | -- | 14 | --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323.1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浙江省 |
平阳县交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业主方
平阳县顺溪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庄庆对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