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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辽宁省鞍山市业绩类型房建
建设单位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经项备[2016]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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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949181956323--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9196.9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辽宁省

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业主方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张功多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进出口贸易、出口代理、能源审计服务;主办冶金能源杂志。一般经营项目:煤化工、化工环保、冶金工艺、工业节能、新型材料、工业自动化控制方面的科研成果转让、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及设备研制、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制;冶金化工环保设备、节能检测设备、煤焦分析仪器制造;机械加工;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