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业绩类型 | 房建 |
建设单位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
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经项备[2016]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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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94 | 9 | 18 | 19 | 56 | 323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9196.9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辽宁省 |
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生产环保沥青及化学功能材料建设项目业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