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城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联合体2)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灵寿县城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灵寿县发展改革局以灵发改投资【2018】48号批准建设,以LSX-180306-3号核准招标方式,建设单位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灵寿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灵寿县城区景观提升改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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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城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联合体2)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462 | 23 | 6 | 17 | 76 | 29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340032.47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河北省 |
灵寿县城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联合体2)业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