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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

项目地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精河县安阜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精河县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已经由精发改行政【2018】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安阜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2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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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39262821117227--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95569.1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北京市

精河县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业主方

精河县安阜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李新明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从事国有资产管理;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性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园林绿化;水利工程开发投资;旅游项目、文化项目开发;供暖生产与供应;供暖工程安装与维修;房屋、场地租赁;城市交通运营;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道路施工;工程机械租赁;科技开发;农产品种植及产品加工、销售;物流、仓储服务;电子商务;农业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