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河清淤工程(联合体2)
项目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 | 业绩类型 | 水利水电,勘察设计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
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河清淤工程(联合体2)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河清淤工程批复文号鹤发改公〔2018〕45号批复单位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项目所在地区江门市项目资金来源国有投资招标类型勘察/设计公告内容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河清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河清淤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公〔2018〕45号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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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河清淤工程(联合体2)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310 | 5 | -- | 41 | 28 | 2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45346.97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河南省 |
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河清淤工程(联合体2)业主方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丁俊超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中共鹤山市市委办公室、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