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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通达路片区21号地块(平福小区A区、B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第一标段)

项目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绥滨县城市棚户区开发改造有限公司

绥滨县通达路片区21号地块(平福小区A区、B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 绥滨县通达路片区21号地块(平福小区A区、B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发【2016】70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绥滨县城市棚户区开发改造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滨县城市棚户区开发改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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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通达路片区21号地块(平福小区A区、B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第一标段)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224----711--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328.68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黑龙江省

绥滨县通达路片区21号地块(平福小区A区、B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第一标段)业主方

绥滨县城市棚户区开发改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宋焕财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鹤岗市绥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及配套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