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镇翁岙村一事一议游步道及文化广场项目
项目地区 | 浙江省台州市 | 业绩类型 | 市政 |
建设单位 | 温岭市大溪镇翁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大溪镇翁岙村一事一议游步道及文化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溪镇翁岙村一事一议游步道及文化广场项目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大溪镇翁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大溪镇翁岙村一事一议游步道及文化广场项目,工程内容:新建a类游步道404m,宽2m。采用钢筋混凝土承台式结构;新建b类游步道50m,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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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镇翁岙村一事一议游步道及文化广场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98 | 7 | -- | -- | 31 | 2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2319.01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浙江省 |
大溪镇翁岙村一事一议游步道及文化广场项目业主方
温岭市大溪镇翁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法定代表人: 黄伟华
- 注册状态: 注销
- 登记机关: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投资及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