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读物、框架媒体及其他媒介产品编辑、出版、发行、租型;数字出版;印刷物品印刷;版权贸易;物流服务;广告会展;文化服务;投融资和资产管理;出版物进出口;房屋出租;销售:文化体育用品、数码产品、印刷物资。(以上涉及行政审批或许可的经营项目,须由公司下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持行政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