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乡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与重点区段建设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指导和实施监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审批,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界定建设用地范围,参与工程定位放线、建筑用地拨地定桩、出图,建设监督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各项规划、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