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检察院漳港检察室工程
项目地区 | 福建省福州市 | 业绩类型 | 房建 |
建设单位 | 长乐市人民检察院 |
长乐市检察院漳港检察室工程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检察院漳港检察室工程(施工)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2]11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长乐市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人民检察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广福联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点击查看完整版招标公告>>
长乐市检察院漳港检察室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42 | 14 | 12 | -- | 29 | 10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8850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福建省 |
长乐市检察院漳港检察室工程业主方
长乐市人民检察院
- 法定代表人: 林施兆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长乐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