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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s271省道(高速口至绣水街段)及新华大街西延(五一路至新城广场)周边景观亮化工程施工

项目地区河北省廊坊市业绩类型市政,机电
建设单位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香河县s271省道(高速口至绣水街段)及新华大街西延(五一路至新城广场)周边景观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香河县S271省道(高速口至绣水街段)及新华大街西延(五一路至新城广场)周边景观亮化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S271省道(高速口至绣水街段)及新华大街西延(五一路至新城广场)周边景观亮化工程已由香河发展改革局以香发改[2017]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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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s271省道(高速口至绣水街段)及新华大街西延(五一路至新城广场)周边景观亮化工程施工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230141012499--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4779.64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河南省

香河县s271省道(高速口至绣水街段)及新华大街西延(五一路至新城广场)周边景观亮化工程施工业主方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韩景丰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香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经营范围:未公示